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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泛亚电竞: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后,职工薪酬代扣款项的会计处理需要多次拆分与归集,造成部分明细科目之间无法匹配,加大了账务处理的难度。针对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薪酬代扣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本文建议增设“待转账”科目实现应付职工薪酬财务会计分录与预算会计分录的对应,简化财务处理复杂度。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简称“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开始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会计核算模式。按照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同时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开展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职工薪酬作为单位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其核算进行了相应规范。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较前期实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有较大的变动,且职工薪酬核算涉及诸多的收支分类科目与支出明细科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给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双分录之间的对应关系无法即时实现、财务支出与预算支出明细科目难以真正匹配、各期明细科目金额变化较大增加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行政事业单位薪酬代扣业务会计处理质量提高的关键。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予以统一,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适应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含基本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等规范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等。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的各种薪酬,新政府会计制度专门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予以核算,相关业务处理过程如表1所示:
实务中,存在三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支付方式:财政部门授权预算单位按照核定的职工薪酬总额统一支付发放,预算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五险一金;财政部门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统一发放职工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五险一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发放职工薪酬,并代扣代缴五险一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在行政事业单位三种职工薪酬支付方式中,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五险一金均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会计核算的复杂度增加。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过程潜藏以下问题:
第一,双分录之间的对应关系无法即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由于存在代扣代缴款项,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可以实现财务支出与预算支出之间的完全对应关系。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支出即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按照该项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归垫或者实际支付时,职工薪酬中的代扣款项才能生成预算分录。依据表1处理过程所示,职工薪酬支付中生成的预算分录主要针对实际支付部分,年终将代扣款项转账至实有资金账户或者代扣款项实际支付时才能生成预算分录。由于实际支付时使用了不同的出资账户,加之代扣款项实际支付时间不同泛亚电竞,加大了实际工作中的账务处理难度。例如,行政事业单位通常会在次月缴纳代扣的个人应交所得税,此时会计人员会委托实有资金账户而非零余额账户付款,进一步通过转账方式向实有资金账户归还基本户垫缴的个人应交所得税款,按照规定应该生成预算分录,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此时真正发生了资金的流出。对于工会会费、职业年金、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的处理基本一致,都需要通过基本户先行全额垫付,垫付资金通过转让方式归还。与该类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相比,住房公积金的代缴方式为会计人员从零余额账户中直接以电汇或者支票的方式支付,发生用款额度的流出。从财政集中支付的目的来看,零余额账户作为过渡性支付清算账户,其核心是零余额,即账户日终余额必须始终保持为零[2]泛亚电竞。无论是零余额账户归垫资金还是直接支付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与财务会计账务处理相比,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代扣代缴款项的预算会计处理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基本户与零余额账户之间都需要进行垫付款的核算,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双分录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无法即时实现。
第二,财务支出与预算支出明细科目难以真正匹配。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预算支出与财务支出的明细科目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即需要依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商品或服务费用”“工资福利费用”等内容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总额”(“业务活动费用”)的明细核算,并根据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就生成的预算科目“事业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但是,由于存在代扣款项暂时搁置情况,即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生成的“事业支出”预算科目并非全额,此时财务会计科目“业务活动费用”明细科目金额与预算会计科目“事业支出”明细科目金额之间该如何对应?对于该问题,部分单位会在实际支出生成预算分录时首先通过“工资福利支出”等明细科目影响扣除暂时搁置的代扣款项,并且在代扣款项实际支付时再将“工资福利支出”科目的数额予以恢复。但由于代扣代缴业务的完成时间较长,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的这种账务处理方式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大了会计处理的复杂度。
第三,各期明细科目金额变化较大,增加会计核算复杂程度。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需要将代扣款项金额从借方科目“基本工资”扣除,即实际发放金额为记账金额。实务中,“基本工资”明细金额在实务中可能会低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抵扣款项的合计总额,需要通过“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明细科目予以扣减。同时,为最终实现借方合计数与应发金额的一致,预算会计科目支出需要在代扣款项每次支付时都予以归集,明细科目借方余额逐渐增加至应发金额。除此之外,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需要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进行“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明细核算,与职工薪酬由不同项目承担这一事实相符。但是,代扣款项的账务处理需要进行大量分类科目的明细核算泛亚电竞,明细科目的金额变化增加了薪酬业务核算难度。
为解决以上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在设置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明细科目时,可设置“待转账”科目于“其他支出”之下作为过渡,项目预算支出中不再计入待转账明细科目,由各明细科目对代扣款项进行归集:在向职工支付薪酬时按照实发金额借记“经营支出/事业支出/行政支出”科目,分别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和代扣款项明细贷记“资金结存/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其他支出—待转账—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分别借记“其他支出—待转账—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假设某单位A、B同时受聘于甲、乙两个项目组,两个课题组分别承担其全部的薪酬支出,假设A、B员工二月份工资相同,且于三号发放到位,明细为:基本工资2250元、绩效工资3750元、津贴补贴45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20元,社会保险费用4446元,住房公积金2520元。其中,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用3370.5元,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075.5元,住房公积金中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1260元。社会保险费用于每月29日托收扣款,住房公积金于每月15日缴存,个人所得税则于次月5日申报扣款。甲、乙两个课题组均属于财政项目。针对该案例,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处理与设置“待转账”科目过渡处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从实务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薪酬代扣业务的会计处理予以更精准的把握。
(1)职工薪酬计提处理。按照表1所示流程,当该单位对员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进行计提时需要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做如下处理:
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部分采取与社会保险费用一致的账务处理方式,均是按照“工资福利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2)个人代扣款项处理。在职职工薪酬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国库直接支付,代扣个人款项没有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仅进行财务会计分录处理,代扣个人所得税财务分录处理为:
第一,职工薪酬实际付款的处理。本案例中,对于单个项目而言,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基本工资为2250元,代扣款项的合计金额为1260+1075.5+20=2355.5元,基本工资金额低于代扣款项合计金额,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 需 要 扣 减 “ 津 贴 补 贴 ” 明 细 科 目 金 额2355.5-2250=105.5元。同时,实际支付业务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需要按照平行记账模式予以“双分录”处理,财务分录具体列示如下:
在以上账务处理过程中,由于单位并没有计提职工工资,但却发生了实际支付,所以造成账面的多付,即“基本工资”出现负值情况。遵循会计恒等式原则,单位在进行具体的分录处理时将其列入了贷记科目。在预算会计分 录 中 , 借 记 “ 津 贴 补 贴 ” 明 细 科 目 为4500-105.5=4394.5元,甲乙项目组各自产生的预算支出为4394.5+3750=8144.5元,该项业务的预算分录需要详细列示为如下所示:
第二,住房公积金实际支付处理。单个项目应付职工薪酬中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扣部分支付业务,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需要做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分录列示如下:
在预算会计分录处理时,需要增加“基本工资”明细科目支出1260元泛亚电竞,两个项目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代扣产生的预算支出分别为2520元,预算分录列示如下:
第三,社会保险费实际支出处理。社会保险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的计提也需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分录处理。其中,财务分录需要具体处理为如下所示: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社会保险费实际支出预算分录也需要增加“基本工资”明细支出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并且在“津贴补贴”明细 科 目 中 计 入 借 方 剩 余 金 额[(4500-2520)/2]=990(元),“基本工资”借方金额990+1260=2250(元),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与“基本工资”科目的应发金额相等,借方剩余金额为1075.5-990=85.5元,详细科目列示如下:
第四,个人所得税实际支付的处理。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对于职工薪酬中个人所得税代扣部分实际支付,单位财会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做双分录处理。其中,财务分录需要具体处理为如下所示:
针对本案例中单个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业务,增设的“津贴补贴”科目借方金额总计4500元(4394.5+85.5+20),与应发金额相等,预算分录处理为:
按照上述处理方式,在个人所得税实际支付业务的处理中,案例两个项目组各产生了20元预算支出。本案例中两名员工的工资发放日为当月3号,次月5日个人所得税申报扣款,会计处理需要跨越两个月份,且两个项目组共发生15130.5元(8144.5+2520+4446+20)预算支出。同时,本案例设定员工薪酬数据相同且涉及两个项目组。但在实际业务中,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代扣业务的数据更为繁杂,涉及的项目数量众多,财会人员如果按照以上方式进行处理将会面临巨大的工作量。另外,本案例也进一步印证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双分录之间的对应关系无法即时实现、财务支出与预算支出明细科目难以真正匹配、各期明细科目金额变化较大增加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等问题。
代扣款项均属于临时归集类事项,为了满足“平行记账”要求,实现收入支出与现金类科目的严格对应,可以设置“待转账”科目就职工薪酬代扣款项予以过渡处理,这也符合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原则。针对本案例,设置“待转账”科目不会对各项业务的财务分录产生影响,因此以下将重点就实际付款发生时的预算会计处理进行详细列示,直观展示相关业务的实际支出情况,便于支出金额的对比。
第一,薪酬实际发放时的预算分录处理。该单位于当月3日支付员工薪酬,案例所示两个项目薪酬发放的预算会计处理具体如下所示:
“待转账”新层级的增设表明基本户垫付了该项业务发生的资金,需要在会计期间内由零余额账户进行归还,简化了账务处理的复杂度,也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各级分类科目归集预算支出。
第二,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提时,预算会计分录具体列示如下:
(2)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实际支付时的账务处理。该单位按照要求于每月15日、29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托收社会保险费扣款,增设“待转账”过渡科目后,财务会计分录不变,预算会计分录列示为:
通过“待转账”科目实现单位负担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与职工薪酬代扣款项的同步核算,且同一业务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纳入预算支出,提高了预算执行结果的精确性。
(3)个人所得税实际支付时的账务处理。次月5日个人所得税申报扣款,预算会计分录列示为:
按照以上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后,“其他支出—待转账”科目借方金额为13972元(5040+8892+40),贷方金13972(2520+2151+40+2520+6741),借贷余额为零,会计核算业务全部完成。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有机整合了各项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通过理论与实际案例分析可知,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核算方面的变动较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涉及的收支分类科目以及支出明细科目众多,统一业务预算支出周期性较长,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针对该问题,建议增设“待转账”科目进行过渡:
一方面,实有资金账户与零余额账户之间的资金垫付关系和垫付金额能够通过“待转账”科目余额得以清晰展示;
另一方面,能够同步完成职工薪酬相关支出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分录,财务会计分录与预算会计分录之间形成支出明细的一一对应关系,预算会计处理过程中无需多次拆分与归集职工薪酬代扣款项,核算过程更加清晰,零余额账户归还垫支资金的数额更加明确,解决了目前会计处理方式下计算过程复杂问题,有利于预算执行信息准确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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